根据乌克兰司法机构的说法,新功能已在门户网站上生效。
因此,从今以后,正如乌克兰《经济程序法》第122条、乌克兰《民事诉讼法》第128条和乌克兰《行政程序法》第130条所规定的,被告人、第三人、证人等所注册的居住地、位置或工作地点未知的,以及被发布限制性命令的利害关系人,法院都会通过官方网站“乌克兰司法权力”发布公告传唤其出庭。 ”
此类公告必须不迟于开庭当日十天前发布,在发布限制性命令的情况下,不得迟于相关法院开庭日期的24小时之前发布。
一旦传唤公告发布,则被传唤人将被视为已获悉案件开庭的时间和地点。

您可以通过点击以下链接来检查是否被法庭传唤:https://bit.ly/3b8Jkil?fbclid=IwAR1uSW5NvBIi5-9xlh4jQBsSAHQ-4G9Q1tUBeLEMrMM7sXWPWpHKNLWD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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