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看一下股东撤资的详细方案。
方案1:买卖合同
乌克兰《税法典》第292条第292.2款规定,当法人(即单一税纳税人)出售固定资产时,从出售固定资产获得的资金额被视为收益。如果自投产之日起12个日历月内在固定资产被使用后将其出售,则出售该固定资产所收到的资金数额与自出售之日起的剩余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被视为收益。
也就是说,如果在出售固定资产时公司正式开始运营已经过了12个月,并且买卖合同中指定财产的价值不超过其账面价值,那么公司将没有根据该交易必须缴税的收益。
但是买卖房地产需要缴纳以下固定费用:
-向国家养老保险缴纳房地产价值1%的税费;
-为证明不动产转让合同缴纳合同金额1%费用(国家规定)。
缺点:需要清算资产并进行资产评估,以此可以确定强制性缴费的金额。如果在出售财产时,买卖合同中经评估确认的指出的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则该差额被认定为公司的收益,并且如果日历年的总收益超过500万乌克兰格里夫纳,则超出的部分必须以收益10%的税率加倍征收单一税,并且在不晚于允许超过收入额的日历季度后的第二个月的20号提交申请注册为增值税纳税人。
方案2:以物易物合同
以物易物合同需承担的税务后果等同于买卖合同。
缺点:基于以物易物合同的法律性质,需要向公司的固定资本中投入一些其他财产(而不是现有财产)。也就是说,该过程比上一个过程更复杂。
方案3:赠与合同
可以采取有别于以上两种方式的行动,起草赠与合同,尽管此选择与创建公司的目的——获取利益——相矛盾。
在这种情况下,征税对象包括来源于乌克兰的每月(年度)应税收入总额(包括作为纳税人额外利益获得的收入),这些收入在应计(支付、提供)时最终缴税;以及外国收入——从乌克兰以外的来源获得的收入(利润)。
签订赠与合同时,公司股东-自然人必须将赠与财产的价值包括在其收入中,并应按赠与财产价值18%的税率和战争税1.5%的税率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缺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战争税、缺乏资产价值的书面证明(相对于买卖合同)、有可能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此外,在签署赠与合同后,需要做出公司决议,从公司法定资本中减少等同于相关资产规模的价值,并对章程进行更改,将其在国家登记册中进行注册,并将其反映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中。
方案4:公司清算
为执行公司清算程序,公司股东必须对公司清算做出决议,其中必须确定清算委员会的组成或任命公司清算人,并且确认债权人向公司声明其债权的期限,该期限不得少于宣布公司停运决定之日起两个月。该决议须在国家登记册中登记,此后,债权人有权向公司提出要求,清算委员会或清算人有义务采取上述所有旨在结束公司活动的行动。在决议中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后,在满足所有债权人的要求后剩余的公司财产将转移(归还)给法人股东。
请注意,将资产归还给公司股东时,由于对公司进行清算,法人实体不会获得收入,因此根据《税法典》第292条第292.2款规定,法人没有义务就其收入缴纳单一税。
对于公司股东来说,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确定该股东是否获得投资收益。根据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纳税人的每月(年度)应纳税所得总额包括纳税人通过证券交易形式、以非证券形式发行的衍生品和公司权利形式,包括在清算该发行人的情况下,将先前由其投入进发行人固定资本的公司权利的资金或财产(产权)返还给纳税人的交易获得的投资利润。
如果所归还财产的价值等于或小于其向公司法定资本出资时的价值,则不会产生投资收入,这意味着股东将不再有义务按18%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和按照1.5%的税率缴纳战争税。
否则,前后价值的差异将被视作投资收益,因此股东将有义务收益缴纳相应的税款。
缺点:平均需要3个月才能完成清算程序。此外,根据法律规定,法人实体终止后,必须对其进行文件不定期税务审查。并且只有在此之后,资产才能转让给股东/股东。
方案5:减少法定资本
缩减公司法定资本规模的程序是根据第19号乌克兰法律“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责任公司”进行的。同时,如果公司所有股东的股票面值减少,则其股票面值比例必须保持不变。
为了减少公司的法定资本,其股东必须做出相应的决议,对公司章程做出适当的修改,将做出的修改在国家登记册中登记,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对公司的索赔以质押、担保或保证的形式为担保,并且该决定自通知之日起30天到期,只有在此之后,才可以向公司股东支付部分法定资本(或在做出此决议后归还资产)。
同时,在缺乏收入的情况下公司没有纳税义务。
为了确定公司股东是否需要按18%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和按照1.5%的税率缴纳战争税,与上一个方案一样,需要确定是否具有投资收益。如果投资收益为0或负数,则无需缴税。如果有投资利润,则必须缴税。
缺点:折价的股份可能被退回,债权人需要在30天内独立向公司提出申请。因此,如果债权人未在乌克兰法律“有限责任公司和附加责任公司法”第四部分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要求的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则可认为债权人不需要该公司采取其他行动来履行其义务。
方案6: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中退出
乌克兰法律“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责任公司法”第24条第1-11部分的法律规定,在法定资本中所占份额少于50%的公司股东可以随时从公司撤资,而无需其他股东的同意。如果股东在公司法定资本中所占的份额为50%或以上,则需要在其他股东的同意下才能从公司撤资。除非公司章程中另有规定,否则可以在股东提交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做出同意股东撤资的决定。
从公司获悉或理应获悉股东撤资的日期起不迟于30天,公司有义务告知该前股东其股份的价值,提供合理的计算报表和计算所需的文件副本。股东股份的价值自股东出资之日的前一天起确定。
此外,公司自其了解或应该了解股东撤资之日起最多一年,需支付撤资股东的应得资产。股东股份的价值是根据公司股东所有股份总数的市场价值与该股东股份的大小成比例确定的。
经撤资的公司股东和公司同意,可以由转让其他资产代替支付资金。公司向撤资的股东支付其股份等同的资金,或者仅向股东转让等同于其股份份额的资产。
请注意,公司有义务向从公司撤资的股东提供获取其股份价值所需的财务报表和其他文件的渠道。
请注意,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纳税人从发行人的股东(股东)中退出时,将先前由其向公司权利发行人的法定资本缴纳的资金或财产(财产权)返还给纳税人的操作等同于出售投资资产(乌克兰《税法典》第170条第170.2项第170.2.2小项)。
当资产归还给公司股东时,由于是从公司撤资,因此公司不承担任何税务责任。
关于股东,为确定公司股东是否需要按18%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和按照1.5%的税率缴纳战争税,与此前一样,需要确定是否具有投资收益
如果投资收益等于0或为负值,则无需缴税。如果有投资收益,则必须缴税。
如果您对文章中的内容有疑问,或您有关于乌克兰法律方面以及在乌克兰从事商业活动的相关问题,您可以联系律所的律师进行咨询,我们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TurhenievskaSt, 52-58, Kyiv
电话:+380 66 999 9993 (Ruslan)
邮箱: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微信:lizi317323(中文)
微信:Lenivskyi-Tuipravo(俄语、英语)
网址:tuipravo.inf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