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国家登记程序将发生重要变化

乌克兰内阁修订了一系列关于不动产及其产权负担在进行国家登记时涉及的政府法规。

2020年5月13日通过的第399号决议“关于内阁在国家注册方面的某些决议的修正案”已于5月29日生效。

该文件规定:

✅在引入房地产不动产权登记簿与电子服务统一门户网站进行电子交互以使用电子方式登记不动产权及其产权负担进行信息交互之前,应使用司法部官方网站访问相关行政服务的结果,并从国家登记簿中获取房地产权信息;

✅在引入适当的技术之后,在国家或私人执行人在依法执行决定时扣押不动产时,对不动产权的产权负担进行国家注册期间使用自动执行程序系统。

此外,根据司法部的解释,该决议:

-首次规定对信托财产进行国家注册,作为其履行义务的保障手段;

-规定与申请人沟通所需的信息(手机号码和/或电子邮件地址),有关收取行政费用的付款细节的信息以及有关房地产价格(价值)的信息,将作为国家房地产权利登记册的补充信息;

-规定主管当局关于将别墅和花园洋房转为住宅而未对登记册进行相应更改的决定,将被视为使用别墅和花园洋房作为住宅的充分依据,包括对居住地等的注册。

Read 794 times

Please publish modules in offcanvas position.